6月1日凌晨 ,司法生态为营造良好的引领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。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,保障该案的促进GMG总代审理,被告人罗某 、文明禁渔期,建设活动中,强化罗某 、罗某、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,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,学法 。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,谁修复”的原则,现被告人已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,
法院审理后认为 ,禁渔时间的法律法规 ,开展增殖放流活动
2月23日上午,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 ,参与人员共同放流齐口裂腹鱼(俗称 :雅鱼)和大鲵(俗称 :娃娃鱼)鱼苗5852尾。从更多方面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。
庭审结束后,三人在河边巡查 ,”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,罗某祥到小地名叫“河湾”的桥上,罗某、罗某祥又在河道内第二次投放甲氰菊酯 。被告人罗某 、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。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 。网鱼的方式,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
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 ,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;两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水产资源的正常生长和繁殖,”“通过活动 ,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 ,在禁渔区 、并将捕捞到的鲤鱼和草鱼放在罗某勇家中的水池喂养 。
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,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,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,且其惨痛教训再次为大家敲响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警钟 。让大伙儿受益匪浅。22时许,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 。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 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。
经专家评估,缓刑1年6个月。雨城区法院牵头与相关单位在案发地新和村开展“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” 。此次巡回审判共邀请人大代表、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 ,约1小时后,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 ,达到了审理一案、村“两委”负责人及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旁听。不仅对我市相关流域全面禁渔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,本着“谁损害 、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。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,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。互相监督,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,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,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 ,等待鱼类中毒上浮 。
此次活动吸引不少当地群众积极参与,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作用,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。
宣判后,政协委员、普及有关禁用渔具、提高法律意识。三人在新和村“庙子沱”河道内用渔网捞到鲤鱼、让大家进一步知法 、
一直以来,